最高奖励2000万!深圳放大招,扶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业内人士纷纷点赞

2021-01-09 00:00:00 和讯名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000681,股吧)

  为进一步促进创新资本服务深圳先行示范区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今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其中,探索优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制度安排、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在深圳落户最高奖励高达2000万、探索国有股权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试点等措施都成为新亮点。

  更有业内人士称,此次出台的很多政策非常具有针对性,切中当下行业遇到的核心问题,且尺度都非常大,如果能真正落地执行,不仅是对深圳,对整个行业都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六大措施三大看点

  根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此前,深圳对股权投资行业的支持主要是依据2018年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而最新发布的《若干措施》的内容,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包括发展目标、优化市场准入和治理机制、鼓励股权投资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推动募投管退联动发展、完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他说明事项,以下是主要看点。

  一、优化市场准入和治理机制方面:

  完善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私募基金登记注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级分类及信息披露机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深圳证监局建立全市私募投资企业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采取“举手”机制指导辖区各类私募投资机构接入平台,对辖区私募基金风险监测分析、实施“名单制”分类监管,并提供募、投、管、退一体化综合服务。

  二、鼓励股权投资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方面:

  1、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在深落户奖励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企业及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当年实际投资深圳区域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投资额每满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给予股权投资企业及创业投资企业或其委托管理人50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奖励2000万元;对于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实际管理规模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奖励300万元;实际管理规模达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奖励500万元。

  2、扶持重点股权投资机构发展

  对当年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达到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类机构,按照其当年对深圳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5%予以奖励,单笔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经营贡献奖与股权投机构落户奖不能同时享受。

  3、引导股权投资投早投小投科技

  基于原政策门槛较高,缺少针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扶持政策,新增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贡献奖。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对投资本市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家股权投资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4、激发天使投活力

  探索建立风险分担及让利机制。鼓励各区(新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参与天使引导专项资金,对于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投资规定范围内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予以一定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

  三、推动募投管退联动发展方面:

  1、拓宽募资渠道方面

  支持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等各类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母基金。推动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并购重组、管理费和预期分红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做优做强。争取银行机构投贷联动试点,鼓励保险资金依规扩大股权投资比例。探索社保基金、年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权益类投资试点。

  2、丰富退出渠道方面

  探索优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制度安排。支持股权转受让基金(S基金)市场创新发展,推进市场化S基金母基金设立,组建湾区S基金联盟或研究机构,引入国际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进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二级转让平台试点。

  3、优化政府引导基金投入机制和管理模式

  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人遴选机制,探索国有股权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试点。

  4、创新发展方面

  扩大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深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IE)试点,推进WFOE试点,引入境外资金推进设立人民币创业投资母基金。

  此外还包括,完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优化信用环境建设和中介服务体系等措施。

  吹响创投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号角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液”,股权投资是直接融资的基石,加快发展创业投资、私募投资等股权机构,引导鼓励股权基金聚焦新兴产业,投小、投早、投科技,尤其是突出创新资本战略作用,是深圳未来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和再生力。

  深圳是国内三大风投重镇之一,根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披露的数据,截至目前,辖区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4493家,备案基金数量1.51万只,均位居全国第二,管理基金规模1.9万亿元,均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上述指标均为浙江、广东(不含深圳)、江苏的两倍。

  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在弥补原有政策短板的基础上,突出股权投资行业对深圳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突出政策组合拳特点,强调点面结合、远近结合。释放系列政策组合拳,针对股权投资行业“募投管退”全链条发展的痛点,以市场化、国际化为引领,主动承担先行引领使命,服务于科学发展、深圳质量的中心工作。强调点面结合,找寻能够带动股权投资领域改革创新的关键突破点。

  比如优化市场准入机制,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人遴选机制,探索国有股权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试点,推动头部股权投资企业通过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比例。推进私募股权二级转让平台试点,探索股权转受让基金(S基金)创新发展和可变资本先进经验,引入境外资金推进设立人民币创业投资母基金等改革举措,既有创新又切中痛点。

  中国母基金联盟秘书长、水木资本董事长唐劲草表示,此次深圳出台的《措施》给股权投资机构带来许多切实的“礼包”,可以想象,未来深圳地区将成为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沃土。

  投中研究院院长国立波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深圳市支持创投发展的政策,吹响了创投行业在十四五期间向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号角。此次出台的政策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里面有很多突破性和前瞻性的政策,抓住了目前中国创投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和不足。如果这些政策能够真正得到有效的落实的话,对于中国未来创投行业发展的高质量规范发展会起到一个非常大的促进作用,期待未来配套的细则和具体措施的早日落地。

  至于优秀创投机构上市的问题,他认为,此前新三板有一些创投机构挂牌,但流动性比较低也并没有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如果能够探索在主板市场上市的途径,对于LP的流动性或者基金本身的退出都非常有意义。

  松禾资本合伙人袁宏伟也表示,创投机构如果上市可以打破目前已经有的制约,让社会化的资金通过市场的渠道投入到创投领域,可能会形成更好的头部聚集效应,但同时也需要规避此前在新三板挂牌机构的一些风险,避免过度炒作,盲目的把股价炒的过高,损害投资人的信心和热情。

  袁宏伟还强调,深圳建设国际创投中心,需要保持对一线创投机构的足够吸引力,在其他城市和区域的强力竞争背景下,必须做出应对措施。深圳创投的土壤和创业的文化是已经有先发优势,但留住和吸引更多一线创投的资源需要匹配新的政策,此次的政策奖励的力度的确很大,希望能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在专门针对创投的募资渠道方面有更多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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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丽亚 H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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