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腐败第一案”李绍武违法违规案的处理结果9月3日公布。 中国证监会表示,经调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投行部工作人员李绍武在执业期间,安排亲属或其可以控制的公司以优惠价格入股拟上市公司,获利1021.6万元。对此,证监会依法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600万元罚款,证监会还认定李绍武为市场禁入者。
PE即私募股权投资,PE腐败指一些号称但并非真正PE的投资人士通过各种关系拿到上市前的投资机会。[详细]
李绍武获利千万遭重罚2012年第2期
回忆起李绍武案的发现,这位既是保荐代表人又是投行内核负责人曾信表示有些偶然。2010年2月,国信证券一次自查发现:“在莱宝高科这个项目上,股东名字与李绍武的亲属信息有重名的情况,所以我们就上报给深圳证监局。”曾信回忆道。[详细]
根据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李绍武违法所得1021.6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决定,认定李绍武为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详细]
伪造虚假身份。李绍武的配偶邱利颖(已离婚)以虚假的莱宝高科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的员工身份,投资约11.3万元持有国信证券李绍武所在部门IPO项目莱宝高科5万股份(解禁时市值约190万元,增值15.8倍)。[详细]
市场人士指出,PE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高溢价发行的暴利空间。该人士认为,由于发行上市口子过窄,上市资格仍是稀缺资源。众多企业踏破券商门槛,希望上市融资,但是保荐机构可挑选的空间巨大,这令不少资质中等的企业将目光投向了保荐代表人,希望以此尽快挤上融资的快车道,因为与上市融到的资金相比,所付出的股份不过是九牛一毛。[详细]
证监会对于PE投资IPO项目(尤其突击入股)的监管要求,从最早的拉长锁定期,到终级追溯式核查,再到严控“公务员、银行人员、中介人员及亲属”等四类人成LP或股东;及至最新的“完全式”信披及“适格性”(法律用语,即合适的资格)核查,其施政导向明显趋严。[详细]